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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违法拆迁,获得行政赔偿案情: 叶某1等人委托我所律师处理某政府违法拆迁一案。叶某1等人是叶某2的子女与配偶。叶某2是原房屋的所有人,现已去世。2018年6月,某政府在未提供任何拆迁决定、未与叶某1等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强制拆除。该违法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故对某政府进行行政诉讼。某政府辩称涉案房屋属于危房且涉案房屋所占集体土地已被征收,是参照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由村经济合作社对房屋进行补偿。该案还涉及国家赔偿法中直接损失的认定、工业用房的认定等。 处理结果: 法院在经过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和几次证据交换、质证之后,法院最终判令了被告某政府赔偿叶某1等人房屋损失、室内装饰赔偿、临时安置费、屋内物品损失费等费用。当事人对我所律师的代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。 |